拉斯维加斯登录网站3133(中国)有限公司

 
欢迎访问拉斯维加斯登录网站3133(中国)有限公司!
教学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工作>>规章制度>>正文

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9:31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山西农业大学

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增强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培养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大学生,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具有高尚品德、科学精神、人文情怀、广博知识、扎实技能、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目标,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为核心,大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全面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条  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学分认定以学分为计量单位,采取必修和选修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学生参与各项课外活动、拓展提高综合素质的状况,鼓励学生通过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等活动获取学分。

第二章  教育内容

第四条  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包括思政教育与身心发展、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艺体素质与技能特长等四个主要模块,每个模块包含若干活动,均可获得相应学分。

(一)思政教育与身心发展

主要包括学校和院(部)党课培训(顺利结业),学校职能部门、院(部)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讲座、报告会、主题班会、主题党日活动;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突出表现、先进事迹,或心理健康教育、诚信教育活动等表现内容,学生通过参加相关具体活动获得相应学分。

(二)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

主要包括省级及以上由政府职能部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企业或行业学会以及其他学术团体等组织的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科技成果比赛、发明专利、学术报告等,校级、院(部)级的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或科技成果比赛、学术论文发表、科研训练、创业实践、专利申请等,学生通过参加相关项目、获奖名次获得相应学分。

(三)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主要包括国家、省市、学校、院(部)组织或认定的各级各类实习实践、生产劳动、志愿服务等,校外各级各类官方组织的支教助残、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海外服务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以及学生工作与社团活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等,学生通过参加相关活动获得相应学分。

(四)艺体素质与技能特长

主要包括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体育主管部门、共青团系统举办的文化艺术类比赛,学校、院(部)举办的文艺演出、校园艺术节、文体竞赛等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学生通过参加相关活动、获得名次及技能证书等获得相应学分。

(五)其他

相关活动、项目等,经院(部)等有关部门认定,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部、教务部、校团委、体育部和创新创业学院负责人以及其他院(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部部长兼任,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教务部、校团委、体育部和创新创业学院具体指导各院(部)开展第二课堂教育材料审核、学分认定等工作。

第六条  各院(部)成立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长由院(部)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副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分团委书记、教学秘书、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和团支部书记等人员组成。工作组负责本院(部)第二课堂教育学分审核、汇总、统计及上报,定期检查和公布学生第二课堂教育学分获得情况。

第四章  学分申请与审核

第七条  学生向所在院(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证明(证书、奖牌)的原件或复印件、发表论文所载刊物、专利证书、参与科研项目证明、社会实践证明等。

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伪造相关证明材料者,将取消当学年第二课堂教育学分申请资格,同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  各院(部)每年6月份前,组织学生开展当学年第二课堂教育学分申请、认定工作。

学生填写《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学分个人申请汇总表》(附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院(部)工作组根据证明材料进行初审,依据本办法初步确定每位学生所获学分,同时将确定的学分填入《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学分个人申请汇总表》审核学分一栏,经院(部)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教务部复审,教务部核准后计入当学年学生第二课堂教育学分。

   毕业年级学生第二课堂教育学分的认定,各院(部)应根据本院(部)学生毕业时间,提前对毕业年级学生第二课堂教育学分审核、统计、汇总,及时报送教务部复审,由教务部审核其毕业资格。

第九条  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学分认定工作,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以院(部)为主体的管理机制。

第五章  学分认定要求

第十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须至少研修两个模块,修读10个以上(含10个)第二课堂教育学分,其中思政教育与身心发展为必修模块,且不得少于3个学分。

每年秋季学期初,各院(部)要重点对毕业年级修读在10个学分以下的同学进行第二课堂教育学分预警。

第十一条  学生参加同一教育模块内的多个项目或活动,所获学分可以累计计算。若一个项目或活动涉及多个模块,学分按可得到的最高学分计算,不得累计计算。

第十二条  学生所获奖励,署名单位须是山西农业大学,同一项目参加多次评奖,按最高奖项相应学分计算。

第十三条  记录事务性班团会议、师生谈心谈话、朋辈帮扶、相关工作会议等内容,不作为第二课堂教育学分认定内容。

第十四条  校领导组每年对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学分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者,参照《山西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相应处分;对不负责任或产生不良影响的部门和单位,将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奖资格。

第六章  

第十五条  学生应积极参加各模块有关活动,按照要求及时开展第二课堂教育学分申报、认定工作。各院(部)应对学生第二课堂教育学分修读情况实时监管、适时提醒。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教务部、校团委、体育部和创新创业学院共同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从2023级学生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