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二个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经管院在实验大楼531室召开“国家宪法日”主题班会,大一辅导员仇欢欢老师与全体新生共同参加了此次班会。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会上,以学生诵读2015年宪法相关内容的形式,帮助同学们进一步了解宪法的相关知识。随后,仇老师与同学们一同观看了《宪法课堂》等相关视频。整个班会中,同学们都认真听讲,并做了相关笔记。
本次主题班会旨在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文明,营造和谐有序的文明校园氛围。
据悉,国家宪法日的设立,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唐西西 张丽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