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配合做好2021年度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晋财绩函﹝2021﹞1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将于5月份对我校2020年支持农大改革专项进行绩效评价工作。请太谷校区各有关单位根据所负责的项目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要求附件1中的一个项目填一个表(附件2)和一个自评报告(附件3);附件4中的项目只需要填写一个表(附件2)。请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5月7日下午下班前按照项目类型汇总交回电子版即可,具体发送电子版网址,联系附件中各科室管理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