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及《山西农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等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一)报到
1、时间:2016年3月23日
2、地点: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实验大楼532室)
3、考生报到时,需提交本人材料进行审核。提交审核的材料包括:应届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学习阶段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政审表;往届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政审表,学信网在线学历认证报告。
(政审表从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中心或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网全日制硕士招生栏目下载)
(二)笔试及面试
1、英语考试
2016年3月24日上午8:30—9:30在4号教学楼进行
2、专业课考试
2016年3月24日上午9:30—11:30在4号教学楼进行
考试科目:农业经济管理[参考书目:《农业经济管理》(第二版),方天堃主编,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2年]
3、专业综合知识面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2016年3月24日下午14:00在经济管理学院会议室(实验大楼531和505室)进行
(三)体检
按学校要求,2016年3月25日上午8:00开始,参加体检的考生持一张1寸近期照片到校医院空腹进行体检,体检交体检费50元。
二、复试办法
1、参加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复试的初试总分要求不低于300分,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最低复试分数线。
2、复试成绩包括外语考试、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知识面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三部分,每部分总分为100分,总计300分。
3、专业课考试和外语考试的考试形式、命题原则、命题办法及命题要求按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4、专业综合知识面试由院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科复试小组进行面试。
(1)面试采取口试形式进行。
(2)面试命题内容以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同时还注意了解考生的思想素质、创新意识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3)面试时由学生抽题作答,每人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外语口语测试与面试同时进行,通过对考生专业外语的测试,从掌握专业词汇的多少、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对话时表达思想的语言长短及连贯性等方面测试考生的口语能力,每生口试时间为3-5分钟,分数占面试成绩的15%。
(5)面试时,所有复试小组的成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予以采分,经汇总后得出面试成绩。
5、复试时要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2016年4月30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差距较大的考生,慎重录取。
7、接收的推免生本次不参加复试。
8、考生体检工作按照学校要求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9、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考生诚信纪录中,有考试违纪纪录的不予录取。
三、调剂工作
按学校要求,调剂考生复试的通知工作由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校内外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否则,将无法进行录取;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总分、单科分);
4、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初试专业课科目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6、外国语为英语;
7、农村与区域发展和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专业不接收调剂。
四、破格
1、破格要求
破格录取只限于合格生源严重不足的专业,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凡破格录取的线下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必须为山西农业大学,破格录取专业必须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2)破格录取名额不超当年教育部核定录取计划的3%;
(3)破格录取专业完成当年招生计划难,硕士生导师仍存在招生需求;
(4)招生学院承担科研项目较多,存在招生需求;
(5)初试成绩单科或总分原则上不超过5分,只能单破。
2、破格程序
(1)符合破格条件的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
(2)考生的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各学科实际招生情况、考生成绩等情况集体研究拟破格考生名单;
(4)拟破格考生名单报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
(5)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通过的考生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
(6)复试合格的破格考生进行公示。
五、录取
1、复试结束,院部组织各学科(专业)根据专业课考试、专业综合知识面试和外语考试成绩,算出每个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复试各部分成绩都必须合格,否则,按一票否决,取消录取资格。
2、最后的录取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3、按照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严格按照分配指标和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形式。
4、对于拟录取考生明确指导教师,对于转专业、转研究方向的考生,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方可调剂。
5、按照招生计划分专业学科对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别进行录取,原则上保证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6、考生复试要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执行。
7、复试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录取结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录取名单由主管校长审签后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最后经国家录取审核检查通过后,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9、所有录取名单必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要求进行。
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6年3月21日